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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部分机具申请失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7-22 13:46来源: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作者: 关键字: 农机购置补贴

 针对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在使用中存在部分机具申请时间过期导致失效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对插秧机购置补贴已失效申请停止激活。

 2.对收割机、拖拉机、耕整地机械、排灌机械、农产品初加

工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杀虫灯、中耕机械、增氧机、水稻育秧盘的已失效申请,728日前,原申请人可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激活,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民购机真实性和农业生产需要,统一向我局申请激活,经我局批准后予以激活。逾期由我局作清盘处理。

3.对塑料大棚钢架结构、微灌设备、猪苗繁育成套设备、防虫袋等需安装到位的品目,根据今年发生的洪灾和农民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对已失效申请统一延期到821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企业和农户抓紧施工、安装到位。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0-07-22